
正在加载
政策依据
根据工信部 292 号文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信息通信服务感知提升行动的通知》的要求:
(二)建立个人信息保护"双清单"
- 应建立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和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,并在 App 二级菜单中展示,方便用户查询。
- 已收集个人信息清单应简介、清晰列出 App(包括内嵌第三方软件工具开发包 SDK)已经收集到的用户个人信息基本情况,包括信息种类、使用目的、使用场景等。
- 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息清单应简介、清晰列出与第三方共享的用户个人信息基本情况,包括与第三方共享的个人信息类型、使用目的、使用场景和共享方式等。
